粮油仓储单位储粮熏蒸作业备案
【事项名称】:粮油仓储单位储粮熏蒸作业备案
【事项编码】:1100369000
【设定依据】:
1、[部门规章]
制定机关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依据名称:粮油仓储管理办法
发布号令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
法条内容: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进行熏蒸作业的,应当制订熏蒸方案,并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。
2、[其他规范性文件]
制定机关:北京市粮食局
依据名称: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《北京市粮油仓储单位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发布号令:京粮发〔2016〕74号
法条内容:第三条第一款 粮油仓储单位储粮熏蒸作业备案(以下简称“熏蒸备案”),是指粮油仓储单位在储粮熏蒸作业前,制订熏蒸作业方案,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,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存案以备查考的过程。
【实施主体】:海淀区商务委员会
【办理流程】:申请[区级] → 补正[区级] → 受理[区级] → 审查[区级](实地勘察) → 决定[区级] → 制作行政文书[区级] → 告知/送达[区级]
【监督途径】: 监督电话、电话投诉
监督电话:88496768
投诉电话:88496768